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 无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合同包1(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)特定资格要求如下:
(1)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一项或多项资质,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项目管理活动
(2)除项目负责人外,项目管理团队应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(且具备三年及以上造价管理经验,以发证日期为准);并配备具备国家注册证书的现场施工员4人(分别负责土建专业、电气专业、装饰装修专业、给排水暖通专业现场管理工作)
(3)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,承诺投标供应商、投标供应商的子公司与投标供应商存在控股、管理等利害关系的其他组织,不再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招投标。